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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

来源: 马纪宣 发布时间: 2021-02-07 00:00


“感谢组织的批评教育,在这件事情上,我确实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我一定吸取教训……”日前,马关县一名乡镇分管领导因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测量工作监管不到位,被予以谈话提醒。

这是该县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真正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一个缩影。

近几年来,马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2020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92人次,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有效拓展。

在“四种形态”具体运用中,该县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注重抓紧抓牢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打破日常监管模式,从工作延伸到生活,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实现党员干部24小时无缝监督管理。对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因素,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真正做到让纪律既有“刚性”,又有“温度”,切实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2020年,该县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16人次,占比60%。    

为防止“一处了之”,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后续跟踪问效机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放下“思想包袱”正常投入工作且群众反映好的及时向组织推荐使用。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流于形式以及整改不认真、屡改屡犯的严肃问责,并追究所在党委(党组)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同时,该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问题、疫情防控和扶贫领域腐败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不定期开展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善纪委监委与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制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2020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25件,立案79件,党纪7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人。

“在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同时,积极在‘治未病’上下功夫,用好身边‘活教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力求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12场次,发放警示教育学习资料300余册,对28名受处分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律建设,强化政治关怀,做实“后半篇文章”。(李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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