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马关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马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纪委工作报告
桂发剑
(2021年6月)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马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马关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一)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履行好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的同时,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制定《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马关县乡(镇、场)、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施办法》,定期听取汇报,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落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为抓手,实行季前派单、季末检查,做到一人一单、一人一档、一季一报,压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以任务分解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县委常委带队,分类考核,在全县推行“问题清单”制度,对基本合格单位实行限时整改和复查验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全覆盖。
坚持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汲取秦光荣案、付加兴案等深刻教训,肃清余毒流毒影响。通过整治“九种人”,围绕“七个方面”41种表现形式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检视整改,营造马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打好思想预防“组合拳”,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巡回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 “四个一”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把作风关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节前下发一份通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补助个人通讯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开展专项检查,对赠送收受高档烟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送“红包”礼金等背后的“四风”问题清理整治。开展监督检查31轮次,约谈相关责任人6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件,处理党员干部3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起21人。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马关县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7条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切实防止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反弹。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力度,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给予问责94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三)保持高压态势,旗帜鲜明正风反腐。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将“四种形态”贯穿到执纪执法全过程,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对该处理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0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430人次,占60.8%。
始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强化审查调查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协作区联动工作机制,实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制度,实现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切实提升审查调查质量。五年来,受理信访举报38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47件,立案272件3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9人,采取留置措施1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2人。
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三书”作用,最大限度提高查办案件“附加值”。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抓好“三书”整改落实,堵塞管理上、制度上的“盲区”“漏洞”。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严格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失职失责、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办在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99件,问责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5批次252人。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扎实推进“线索清仓”“伞网清除”“案件清结”“行业清源”。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4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
压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责任。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抓好教育整顿各阶段监督检查,督促政法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政法干警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处置问题线索26件,问责4人,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兑现自查从宽政策9人。
聚焦常态化监督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建立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守住疫情“零输入”底线。严肃查处在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约谈42人,问责9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份。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坚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着力破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制度优势并转化为治理效能。组建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6个,乡镇派出监察室13个,聘请村(社区)监察联络员127名,对14000余名行使公权力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案件文书、审批流程,制定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等制度。加强与司法、公安、检察、审计、金融等部门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查办案件、信息查询调取等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一体化”监督格局。
(六)创新开展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两个维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建立巡察干部抽调和管理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等机制,实行问题线索排名情况通报和红白榜等制度,持续推进县委常规巡察和对村巡察工作。建立问题和问题线索“前审”机制,立足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五年来,组织开展巡察工作17轮,实现全县83个县级部门(单位)和12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累计发现问题8291条,整改问题7786个,移交问题线索164件,成案率31.25%。
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对村巡察马关亮点。积极开展巡村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打造八寨社区、马洒村等4个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提高马关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贡献率和辨识度,为全州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贡献“马关力量”。积极探索开展“背包”巡察,“背包”巡察工作经验得到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巡视办肯定,并在全省适宜地区推广。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清风云南》栏目、文山日报等中央、省州媒体分别作了宣传报道。
(七)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铁军。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着力破解“本领恐慌”瓶颈。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突出实战练兵,推荐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州纪委监委参加学习培训、跟岗实战,组织全员培训5期600余人次,开展全员业务知识测试。通过学、考、践相结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坚持刀刃向内,执纪先律己。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干部家访、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警示警醒。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25次,给予提醒谈话12人,问责6人,立案审查3件,党纪处分2人。
过去的五年,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往开来的五年,也是反腐倡廉改革创新的五年,更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的五年。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新时期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统一、行动坚决。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一切工作都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二是必须坚持责任担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减少腐败存量,又要发挥思想道德感召力、强化制度笼子约束力,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必须认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施教于先,防患未然,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四是必须坚持挺纪在前,聚焦主业主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纪法分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管党治党理念的创新和飞跃,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根本途径。我们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严格执纪,坚决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又严格监督,管护好“森林”,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五是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持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委(党组)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存侥幸、心无戒惧,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触红线、越底线,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不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足,与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部分派驻机构、乡(镇、场)纪委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不敢、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用发挥不到位,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发力。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马关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五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马关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执行的是政治任务,讲政治是首要的、第一位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执行,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
(二)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用活“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保持严厉惩治腐败,去存量遏增量的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基层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促进不能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强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机制、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不断推动实现“三不”一体战略目标。
(三)始终加强党内监督,提高监督效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民主决策、规范决策。全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探索建立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的协调贯通联动机制,推进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走深、走细、走实,形成监督合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深化巡察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抓好规范化建设,查找短板弱项,提高政治巡察成色。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统筹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是对“一把手”执行制度、履行职责、选人用人、纪律作风、廉洁从政、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全面“扫描”,发挥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
(四)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持续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越往后执纪越严、盯得越紧、抓得越细。紧盯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健全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成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严肃惩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继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医疗教育、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推动积极健康政治生态文化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五)始终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的主干位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心怀“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聚焦“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任务和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突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政治性,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放在审理处置违纪违法案件首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六)始终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锤炼过硬的政治素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期待“透视”,同先进先辈“对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培养过强的业务本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以纪检监察应知应会业务知识为重点,持续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测试。推进案件复盘,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监督和办案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要刀刃向内,做好自我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经常性敲响警钟。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净化“三圈”,继续开展廉政家访,实现单位与家庭“共勉、共廉”的良性互动。对新提拔任用、调整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参与案件办理重点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防线。经常打扫“庭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决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初心如磬担使命,扬鞭奋蹄启新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知重负重,克难攻坚,勇毅笃行,奋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马关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