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大哥,感谢您对我们纪委的信任和支持,这是给你们的举报奖金600元,请收好,希望以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近日,在马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内,工作人员将首笔举报奖金发给实名举报的村民。
事情还要从2021年年底说起,一大早,信访室的门才刚刚打开,就有两个群众在门口探头探脑。
“大哥,进来坐嘛,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倒是有点事情想和你们反映,就是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管。”说着大哥将一张信签纸递交给了工作人员。
原来,两位来反映问题的大哥是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落却村小组的村民。他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实名举报村小组长王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村集体的资金不容侵占、老百姓的利益不容受损。信访室在受理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移交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要求快查快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群众、大量翻阅相关资料台账,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16年正值村换届选举,村民王某某当选为马白镇花枝格村委会落却村民二组组长,并作为落却村村集体资金保管人。在任职期间,王某某将个人名下账户作为村集体资金保管账户,代村集体保管集体土地租赁资金248212.99元,从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1月22日期间,王某某陆续从该账户取现204135.42元,用于个人房屋建盖和装修使用等。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经工作人员劝导,王某某已退还占用的村集体资金15万元,剩余5万余元承诺尽快补齐。2022年1月30日,经马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群众监督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实名举报奖励的宣传力度,用好举报奖励制度,拓宽线索来源,严厉惩处党员、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纪委监委自上而下监督与群众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据悉,该县在2020年印发了《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凡以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举报平台、12388举报电话等向县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的,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要经济损失的,由县纪委监委给予经济奖励。自奖励办法实施以来,该县持续加强信访工作水平,在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的同时,严格执行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人员2名,兑现奖励资金600元。
案件告一段落,既惩治了不法之人,也为百姓伸张了正义。在法院对王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进行判决之后,办案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给予实名举报、为村集体挽回重要经济损失的举报人现金奖励。
前来领取实名举报奖金的村民大哥,手里拿着“沉甸甸”的奖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替村民感谢你们,我们村很多人早就看不惯这个村干部的所做作为了,不为民办事,还挪用村集体资金,不配做我们的当家人。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我们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为我们村挽回了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