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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0-23 00:00

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4月23日至6月23日对马关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八寨镇、夹寒箐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机动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马关县、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
  二、巡察内容
  (一)专项巡察
  1. 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2. 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找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及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等方面的情况;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
  3. 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查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教育扶贫、政策兜底脱贫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 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查找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暗箱操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等方面的问题。
  5.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相关人员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和发放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方面的问题。
  6. 精准识别和脱贫实效情况。重点查找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脱贫实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
  7. 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重点检查脱贫攻坚领域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扫黑除恶方面
  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扫黑除恶的要求,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检查以下三类问题:
  1.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围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围绕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方式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州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有关单位反映。
  (一)接访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1:30、14:30—17:30。
  (二)联系电话:0876—7133390,13887686458。
  (三)通讯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骏城路1号。
  (四)电子邮箱:zwxcz002@163.com。
  (五)征求意见箱:分别位于马关县委大门前和办公楼一楼大厅,县政府、县纪委、县扶贫开发局、四海一家酒店大门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八寨镇、夹寒箐镇党委政府大门前及两镇所有村委会办公地点。
  请需要向巡察组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到马关县委办公楼四楼州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州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情况,及时向州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876—2133183。
  特此公告
  
  州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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