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1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马关县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12月4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马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修订了《马关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扎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累计完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1.7万余人次。二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和废止了一批不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政策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农业龙头企业,修订完善《马关县巴西菇产业扶贫办法(试行)》,制定出台《马关县贵龙5号刺梨和新贵1号李子产业扶持办法》,鼓励引导贫困群众发展巴西菇、刺梨、优质李子等特色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巴西菇种植966棚、刺梨4.6万亩、李子2.8万亩。三是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全力推进旧房拆除,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拆除率为100%,实施危房改造1.6万户。四是加大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县聘请护林员135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86人。五是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定期组织排查适龄儿童入学、失学、辍学情况。六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七是认真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全面清洗贫困对象问题数据,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严防错评、错退情况发生。八是精心组织实施50户以上自然村、沿边乡镇2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道路和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1630公里,目前已完工1139公里,82个自然村通380V动力电项目已完工72个。九是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加大资金支付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十是抓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2018年以来共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110期10351人次,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外出就业2.2万人次。十一是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及时调整撤换58人,2019年新增派228名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十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查缺补漏专项行动,严格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的标准和程序,逐级对标把关,确保脱贫成效精准,2018年实现1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6484户24464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十三是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保持对邪教严打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强化边境管控。三是扎实开展好涉马舆情监测。四是组建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马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融媒体中心,加强县级文化、广播、新闻职业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安排各乡镇宣传委员分工。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筑牢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防线。六是从严从实开展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和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查督导。二是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统计、周分析、月联席、季推进、年报告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三是深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张贴通告2万份,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四是加大扫黑除恶线索的滚动排查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排查,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二、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五)关于“‘基层党建巩固年’安排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研究制定了《马关县“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18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清单》,扎实有序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任务。二是切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倒逼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六)关于“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存在‘两张皮’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扩大党组织覆盖面,2018年以来,累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易地搬迁村小组成立党组织5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88名。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突击行动,1508名贫困户党员作出带头脱贫承诺。三是制定下发了《马关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效用。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基层党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开展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清理报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对2017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八)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县委常委会议题呈报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常委会会议议题。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提高党组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注重面向专业技术型岗位招录紧缺专业人才,鼓励在职干部在职学历提升,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行实施干部回访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体检”。三是严格执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相关规定,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四是及时对全县领导职数空缺情况进行了梳理,选优配强各单位领导班子。五是定期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名在职在编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六是对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定岗设责,进一步强化非领导职务干部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督。七是切实加强容错纠错机制的学习和运用,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八是加大工会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九是及时足额兑现了村干部2017年综合工作绩效补贴260.61万元和2018年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体检及意外伤害保险经费31.67万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坚强有力
(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出台《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四是严格组织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签定责任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各级党组织进行整改落实。五是全面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六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巡察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抽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十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抓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三转”工作的落实,促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组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能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对各乡(镇、场)贯彻落实“两项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督促各乡(镇)建立完善村务公开报备及资金监管台账资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十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中共马关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二是严格管控文件会议,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活动报批程序,加强会议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提高会议活动效果。三是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坚持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并重,大力整治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8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起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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