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放松了要求,没有做好监管工作,组织找我谈话,既严肃又温暖,感谢组织的良苦用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汲取教训,更好履职尽责……”马关县纪委监委对县林草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这已经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马关县纪委监委紧扣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在精准运用 “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努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祸。201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针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帮助,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数量持续增长,所占比例从2018年的75.9%,到2019年的78.6%,“红脸出汗”渐成常态。
“把第一种形态抓好,就是要挺纪在前,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该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认为,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达到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具体工作中,马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四种形态”扛在肩上,在第一种形态上谋思路、下功夫,求实效。将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纳入全县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适时对召开情况进行督查,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谈话函询并非一询了之、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副书记王良这样说道。该县在线索处置中,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审核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集中研判,准确筛选有关问题线索,对确定列入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做到不留存、不压办,迅速启动谈话函询程序,该谈必谈、该询必询,着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同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将谈话函询相关材料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定期组织人员,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抽查,多层次了解谈话函询的效果和质量,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防止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对失实信访举报实行澄清反馈机制,让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感受到组织信任。
“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我们既要严肃惩治‘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党员干部,从第一道关口就把住,防止问题党员越走越远。”该县纪委书记桂发剑表示, 要以教育警醒为主,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经常“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