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以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推进各项监督协调衔接、贯通协同,形成“1+1+1+1>4”的监督叠加效应。
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线索移交、监督检查、反馈整改、责任追究、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协同互动,注重问题线索、方法成果、监督成效的畅通互享,让工作推进更快、监督更细更实,避免监督重复、工作重叠。纪检监察机关以专责监督为阵地,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一盘棋、一体化监督格局。
综合运用点线面监督方式。综合运用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以派驻监督为探头,推动监督近距离、全天侯。建立重要情况报告、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审查调查衔接、案件审理协调、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聚焦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把对人、对事、对权的监督结合起来,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2019年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各类监督检查20次,开展提醒谈话139人,问责干部45人。
聚焦党内监督条例“八个方面”。坚持把党内监督作为最基本、第一位的监督,带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内监督条例“八个方面”内容共同发力,既要对全体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又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威慑力。在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工作密切配合,通过监督内容上的贯通、形式上的对接、成果上的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推动谈话函询制度化,逐步提高直接谈话比例,在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严之又严,发现小事小节小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发现违规违纪的及时处理,把严管厚爱、治病救人贯穿监督全过程。2019年,各级党组织书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598人次。(王建梅 王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