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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7-16

今年以来,砚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遏制苗头增长,守好从严治党“第一道关口”。

明晰主体责任。该县坚持以派单形式盯紧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拉好“第一道防线”,做好干部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采取各负其责、分级实施的方法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让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针对监督执纪情况,制定工作模板,明确适用情形,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第一种形态”程序规范。

强化日常监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分批组织县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家属,通过接受现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重要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等方式持续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绷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洁纪律这根弦,做到预防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压实监督责任。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投诉渠道,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地址、电话及接访场所。综合打造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监督网络,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跟踪回访,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个人,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教育监督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实时传导压力,严格划定纪律“警戒线”。

据悉,今年上半年,砚山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5人次,占56.5%。(王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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