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小微权力”监督是坚持执纪执法为公、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有效抓手。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
广南县纪委监委在县、乡、村、组四级设立举报箱,每月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开箱及信件整理建立信访登记台账。(农玉国 摄)
双柏县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图等进行公示,既让村监察联络员明确监督职能,又让群众知晓村级事务办理流程。(刘余芳 摄)
建水县官厅镇纪委监委立足各村“三资”情况,通过督查“村两委”的会议记录和往来账目,倒查账目混乱、收支不实、财务不公开等问题线索。(李云菊 摄)
为使“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落实落地,昆明市东川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邱松 摄)
施甸县纪委监委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村级“微监督”平台,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进行“码上监督”“码上反映”。(吴明凤 摄)
牟定县纪委监委把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作为预防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的有力抓手,有效杜绝“小微权力”滥用。(李林先 摄)
石林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展开规范监督“小微权力”专项检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李抒璠 摄)
(昆明市 保山市 楚雄州 红河州 文山州纪委监委供稿 云南省纪委监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