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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麻栗坡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1-03-05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向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总数14个,即: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县委巡察机构5个:即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

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县纪委县监委派出纪工委1个,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工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扣大局大势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

2.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努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3.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拓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持之以恒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5.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强化职业素养提升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备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县纪委县监委派出纪工委1,除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外,其余12个派驻(出)机构编制人数,县委编办统一管理),其中:行政编制 6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6.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97.50万元,同比下降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人数比2020年度减少8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6.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6.51万元(本级财力1626.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97.50万元,同比下降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人数比2020年度减少8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6.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51万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97.50万元,同比下降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人数比2020年度减少8人;项目支出3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列入专项业务费,2021年列入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806.15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巡察机构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保单位运转支出;

(二)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支出514.07万元主要用于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工委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保单位运转支出;

(三)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人员工资及退休干部工作经费支出;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

(五)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费;

(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3.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九)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7.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在职职工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63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9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6.43%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54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6.24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4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安排项目支出共计32.40万元。其中:巡视巡察工作经费10.00万元,乡村振兴调研经费4.00万元,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和通讯补贴专项经费14.44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4.0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加强政治监督,认真做好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2021年巡察工作,实现巡察监督常态化。配合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创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十三届县委12轮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完善巡察成果转化制度机制,深化“未巡先改”、实施“联动整改”、严格“动态销号”,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全面总结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经验,继续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巩固提升试点成效。

(二)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驻村队员生活及通讯补贴乡村振兴工作调研经费。2021年致力做好稳就业、稳产业、乐安居、稳就学、保就医、保饮水、保卫生、抓宣传、抓数据、抓督促等10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成效可持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麻栗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麻栗坡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6.70万元。其中:办公费28.72万元,印刷费万3.00万元,电费0.1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57.59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会议费22.60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培训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4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2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2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5.65万元,同比减少36.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度预算编制人数比2020年度减少8;二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括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未包括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总体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十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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