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聘请特约监察员,对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为特约监察员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首先要敞开心扉,接纳特约监察员的外部监督……”近日,砚山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来自全县不同领域和行业的15名特约监察员正式上岗履职。
此次受聘的15名特约监察员从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县法院、县检察院等行业中优选出有较高业务素质、公正廉洁、群众基础好、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人员来担任,并以“组织推荐+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经层层筛选产生,以兼职形式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员”、传情达意的“联络员”、建言献策的“参谋员”、营造崇廉尚洁氛围的“引导员”职责。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为打造自身硬、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特约监察员主要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以及是否严于律己,是否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同时积极履行建言献策职责,发挥行业优势、知识优势和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咨询意见,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准确地研判形势,开展工作提供参考。积极履行调查研究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带上来,把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反映上来,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精准靶向。
“能成为一名特约监察员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定不负组织的期望,用好手中的权力,履行监督职责。”会上,特约监察员代表、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卢安伟作出承诺,表示要把履行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和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监督谏言、收集民意、传递民声、舆论引导等作用。
据悉,该县监察委员会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特约监察员搭建形式多样的监督平台,组织特约监察员列席纪委监委相关会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设立特约监察员信箱,搭建多渠道的交流平台。(王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