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强化落实廉政谈话机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回复等措施,不断加强对监督部门干部的监督,在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人选推荐、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2019年共出具廉政情况6份 38人。
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部门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建立科级以下所有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内容包含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房产收入情况、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对监督(监察)对象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画像”,形成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动态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廉政档案的建立为及时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奠定了基础。
强化落实廉政谈话机制。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谈话提醒、警示谈话、个别约谈、集体谈话等廉政谈话形式,不断推进廉政谈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对监督部门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同时对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通过抓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干部,以点带面,加强对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的廉政教育提醒。
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规范,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监督(监察)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2019年以来,对拟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换届人选、评先评优和资格审查人员共38人的党风廉政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回复,未发现“带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