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管 确保国资安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2-24 05:39

2019年8月以来,针对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领域存在较大风险,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主动对接企业负责人,走访了解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规范投资运营情况,通过上廉政党课、学习通报省内外查处部分国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靠企吃企”违法违纪案例,探讨规范企业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提高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上廉政党课,增强企业人员纪律意识。纪检组分别走访5家国有企业,带领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释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个别企业,通过上党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国家企业领导、党员及中层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开展多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廉洁从业。创新学习教育载体,督促党委(党组)通过开展“学西畴精神 促企业发展”“学习老山精神 增强奉献意识”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典型警示案例、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5集警示教育纪录片、开通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等多种方式,教育领导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增强奉献意识和牺牲精神、吃苦精神,警示国有企业人员严守廉洁底线和纪律红线,廉洁务实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做好国有资本管理。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可控。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总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各单位或企业要制定结合实际、防治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工作中各个环节风险隐患的排查,以制度用措施预防腐败滋生2019年督促5个国有企业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152个,制定防控措施266条,并对企业对公司内部管控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强投资风险把控能力。

 

履行主体责任,压实派单任务。先后10余次深入国有企业,强调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担负起国企党建工作的政治重任。所有承担国有资本动作管理的企业领导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廉洁从业,规范行业建设行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从2019年第四个季度开始,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地扎实做好企业党委(总支)主体责任派单工作,对2家国有企业没有落实派单任务问题督促整改,第四季度5家国有企业党组(党总支)按要求对班子成员全部派单。纪检组还强调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全体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从事公务或承担国资建设项目人员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开工中、竣工后等各个环节加大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签订廉洁目标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个人廉洁承诺等方面的教育提醒,以及完善企业奖惩措施和加大对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确保国有资本、国资项目建设、国企干部管理使用安全。(颜钰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