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监督部门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各项工作,派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文件精神,就负责监督联系的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再强调再监督再落实。
第一时间督促监督部门传达学习文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防“四风”反弹,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做到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把“年关”筑成“廉关”,为干部职工敲响纪律警钟。派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将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定期不定期、多频次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凡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将深挖细究,严防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释放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