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原文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冯学忠、武长青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组所有组员要把思想、职责、使命摆进去,以案为戒、对照反思,举一反三、正本清源。一是要牢记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要牢记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使命,始终在“我是谁”“为了谁”的大是大非上保持清醒、立场坚定,始终做到初心不改、方向不偏。二是增强敬畏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要增强敬畏意识,敬畏党、敬畏组织、敬畏纪律,坚持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高线。三是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要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衡量道德水准的一把尺子、体现纪律作风的一面镜子、检验自身素质的一个标杆、考量为官从政的基本戒律。四是深化自我监督,坚决打扫庭院。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在监督中开展工作,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
会后组员纷纷发表学习心得“冯学忠、武长青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应执纪守纪、执法守法,却心里对党纪国法毫无半点敬畏之心,走向了贪赃枉法的不归路。我们一定要应以为戒,绝不搞灯下黑,纪律的手电筒即照别人、也照自己,坚持严以修身、廉洁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