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12月,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州属学校开展了巡察监督。2021年1月中下旬,州委各巡察组相继向各州属学校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紧盯州委教育工委、州教体局主管部门和州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州属学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准备工作。
巡察反馈后,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州委教育工委、州教体局的沟通对接,督促州委教育工委、州教体局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参与州委教育工委、州教体局班子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深究问题根源,制定整改、监督整改、指导整改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州委教育工委、州教体局有关科室的业务沟通,分析存在问题管理漏洞,协调对各学校具体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避免重复检查、重复报送、多头请示、多头要求等增加各学校的负担。
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督促各州属学校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报审。对各学校报送的整改方案初稿认真审核,细致研究,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确保巡察整改落细落实。对各学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悉心指导,要求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认真检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开诚布公、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剖析、严肃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态度鲜明、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用整改成效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召开组务会,学习传达州委约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州委副书记杜建辉和州纪委书记张杰的指示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反思派驻监督的缺位缺失问题,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州属学校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各州属学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方案,明确整改监督的重点内容、具体任务、关键环节、时限把握、检查验收等具体措施,建立监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孙家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