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如何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是否及时研究部署巡察反馈工作会?是否制定自查自纠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有哪些?”这是全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轮督导检查组深入州发展改革委开展督导时与州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交谈的一幕。
督导检查组重点围绕县(市)党委政府、成员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粮食主管监管部门责任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通过督导推动落实被巡察单位按时整改。
“党组织在巡察反馈当天,聚焦24个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50条具体措施,切实扛牢抓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导检查时巡察单位负责人如是说。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结合涉粮腐败问题,着力查找国有粮食企业在收购、销售、存储等方面存在漏洞,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切实履行粮食主管监管责任。”督导检查组组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
自涉粮专项巡察以来,州发展改革委党组织共自查自纠6方面15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为73.3%;州委第一轮涉粮专项巡察组共反馈3方面2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研究制定50条具体整改措施。(沈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