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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社局:“三学两突出”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7-01 03:24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下发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采取“三学”、“两突出”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三学”即党组带头学,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仁茂同志多次在党组会上向局党组成员详细介绍并解读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强调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做到在思想认识上领先,在把握精神实质上更深,在贯彻落实上更快。干部职工例会传达学,利用每个星期一干部职工例会,对“两条例”进行传达学习,强调学习要求,做到经常抓,反复学,学深学透。支部会议讨论学,各党支部将“两条例”列入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支委会、支部会、党小组会三种会议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帮助党员干部理解、把握“两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并注重抓党员个人的自学,引导帮助党员干部熟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并深刻领会精神内涵。

“两突出”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突出抓好组织和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工作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负领导责任。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治理。落实监督责任,对干部人事问题、各类考试等重要工作全程监督。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内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民主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党组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程序、党内监督等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职责,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突出创新机关文化建设载体,努力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提炼机关精神,丰富机关文化内涵,结合新形势和人社工作任务要求,倡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九种人社意识。加强学习考核,推动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建设。充分利用机关党组织学习园地、活动室、办公区走廊和宣传展板等为主阵地,以服务品牌、古今名言、廉文警句、人生格言、工作目标、廉政准则、道德规范等为主要内容上墙了50余幅融书法、绘画为一体的匾额,打造出一条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机关文化建设亮丽风景。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按照“以分管领导分管科室为主体、适当考虑特长和数量平衡”的原则,对各支部的党员进行调整,让各支部轮流主持“人社文化”各项比赛活动,锻炼支部负责人组织能力,增强全局党员支部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基层党组织堡垒形象得到较好体现。先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党员进社区服务、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绩效考核、人社系统服务窗口改进作风行动、人社系统行风评议、人社机关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等,有效促进了全局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四工委、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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