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7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时强调深化“两学一做”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文山检察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州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州党代会以及省委、州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宋贵华,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侯兴嵘,控告申诉处处长周超三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 结合分管工作和部门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姚燕平检察长在总结强调,“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无论是学还是做,都必须紧密联系文山检察机关的实际来开展。全州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启动实施、完成规定动作,到今年的常态化、制度化,核心都是紧扣树牢“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来开展,关键是把“四个意识”和“四讲四有”的具体要求贯穿到抓改革、抓业务、抓队伍,着力开创文山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中。院机关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做结合,联系实际,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用实际行动珍惜和维护全州检察机关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大局,推动文山检察事业在新形势下取得新业绩。
姚燕平检察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全面实施,党中央治党、治国的路径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四个全面”战略日益深入人心,党内法规不断出台、修订、完善,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已经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处理中。全州检察机关每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绝不能再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继续把“四个意识”“四讲四有”当做口号,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当做走形式、走过场,切实认清形势,对照“四讲四有”新标准,查改在大局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担当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服务检察改革发展大局的思想觉悟。两级院党组成员要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在管人管事中落实体现党组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员额制检察官对团队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职能。两级院纪检组监察处(室)要在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督促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讲规矩、守纪律、勤服务、勇创新,坚决维护文山检察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