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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三举措”推进公安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6-25 03:46

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理、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全县公安队伍建设,丘北“三举措”助推全县公安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要求、同监督、同落实。

查缺补漏,建立完善防控机制。从强化风险排查入手,重点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查找部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从规范和健全工作流程着手,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各部门各警种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的依据、责任主体,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台帐,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实。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控廉政风险。(丘北县公安局纪委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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