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履行监督责任显成效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8-10 09:02

近年来,文山州法院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主责主业,常态履行监督责任显成效。

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成常态。重点清理检查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情况,坚决杜绝清理整改不到位和防止出现反弹现象。通过清理和自查,州法院178人没有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另设办公室、租用借用其他办公用房的情况,院领导办公用房没有设休息室的情况,没有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专项治理“小金库”成常态。分别召开党组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行装处、监察处等部门,对法院22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作出书面承诺。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和出纳、会计接受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约谈,并向州纪委签订不设立“小金库”保证书3份,在网上公开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支出和单位预算情况。通过清理,州法院及各庭室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监督检查成常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公务(警务)车私用、驾驶公务(警务)车游山玩水、休闲娱乐、酒后驾车等问题。是否存在开会讲小话、开会不记笔记、会议签到执行不严等情况。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是否存在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三年来,开展会风会纪督查35次,通报3 期10人,责令2名干警作出情况说明。纪律作风督查40次,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督查2次,重要节假日监督查40次,庭审纪律监督检查8次,对本院干警因私出国(境)旅游办理《出入境申领表》监督检查4人次,审批办理婚丧嫁娶喜庆事宜10人次,38名处级党员干部向州纪委如实填报“八小时以外”监督事项报告。

审务督查成常态。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整合督察资源,形成督察合力,重点对审判作风、机关秩序、机关卫生、公务用车、考勤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督察,做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审务督察工作全覆盖。抽调8县(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组成3个审务督察组,对州中院、8个基层法院和17个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交叉检查。今年重点对对丘北、砚山、马关、西畴4县法院和腻脚、平远、平坝、八寨、天保、鸡街6个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对砚山县法院和丘北县法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等16个方面的问题形成3期审务督察通报予以通报,并责成存在问题的县(市)进行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方案。

案件回访成常态。根据《案件廉政回访暂行办法》要求,由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牢头,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等相关庭室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充分酝酿廉政回访案件的数量、类别、结案方式、案由等等。三年来,共对已审结执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538件(执行案件55件、行政案件40件、刑事案件53件、民商事案件388件)632人和律师46人进行回访。

廉政短信成常态。廉政短信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既让干警绷紧了廉政弦,在工作期间注意廉洁自律,在八小时以外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又增长了文化常识,还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到组织的关爱,在全体干警中形成人人讲廉洁、思廉洁、保廉洁的浓厚氛围。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均向全院138名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已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3次700余条。

警示教育成常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凡是平时召开的全院干警会,均组织学习中央纪委、最高法院、省纪委、省高院、州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全州法院系统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警醒广大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院干警学习6次,通报案例9批次,受警示干警达700人余次。在全州法院系统及时通报文山市法院原院长吴远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将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发放到每一名干警手中。

廉政报告成常态。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明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必须如实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六个严禁”情况、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情况等5个方面39项具体内容。报告对象必须如实填写《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表》,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州中院监察处存档备查。

述责述廉成常态。每年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工作并安排部署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分批次抽取中层领导进行述责述廉,将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情况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相关人员,力争3—5年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三年来,选取全州8县基层院长和监察处、政治部、行装处等6个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

廉洁意见审查成常态。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考核奖励廉政把关不严情况发生。严格按照“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审查重点开展审查。同时,加强对系统外相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廉政情况的审查和复函,对州直有关部门推荐出席州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和文山州道德模范评选等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复函17份150人/次。对涉及干警提拔任用、评先奖优、立功受奖以及法官入额审查考核等方面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复函18份308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两个规定”,严防司法腐。三年来,全州法院尚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情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