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和玉一行三人到西畴县检察院检查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砚强向检查组汇报了该院预防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检查汇报中,西畴县院就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而开展“四个专项”工作进行了汇报,周和玉组长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到: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扶贫攻坚工作的认识,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绝对保证所有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安全,依法合规安全使用扶贫项目和资金;二要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精准预防,对高检院的项目资金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要敢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处理问题要担当,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每一个环节都监督到位。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探头作用,纪检组要监督党组履行好法定的职责,监督党组是否履行职责、力度是否够。三要促进工作,要促进扶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现实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检查组还看望了高检院挂职西畴的扶贫干部。
西畴县委书记蒋俊、县长黄明勇、县纪委书记刘烈慧参加了此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