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条例》出台后,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并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三推动”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
推动学习宣传“全覆盖”。《巡视工作条例》颁发后,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组织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会、支部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院领导班子学习1次,理论学习中心学习1次,支部学习11次,实现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全覆盖。
推动巡查整改“全落实”。结合省院司法巡查组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契机,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巡查监督检查,畅通巡查组与干部群众的接触渠道,实事求是地向巡查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查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对巡查组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件建立台账,及时研究部署,分门别类进行核查处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立行立改。
推动作风建设“全好转”。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真正将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夯实责任,全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保持常态,持续深入推进法官干警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纪律作风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通过警示提醒、点名曝光、严肃查处等方式,不断强化纪律约束,全院干警作风明显好转。统筹兼顾,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州两组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以更“严”和“实”的作风创造更好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