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文山州教育局认真开展州直教育系统2018年元旦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自查工作。
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制定下发了《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加强州直教育系统2018年元旦 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将州纪委《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转发到州直各学校。要求各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节前“打招呼”、明纪律、提要求。各学校均在放假之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明确节庆假日相关纪律规定,教育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履行责任,专项检查。州教育局于12月28日,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局机关和州直学校开展了明察暗访工作,主要抽查了州幼儿园和州特校,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9所学校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9个检查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节日前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各学校自查情况均上报州教育局。
严明纪律,严肃执纪。局机关及各学校干部、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禁止发送红包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守“十严禁”要求,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学校纪委(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纪律要求,持有责必问,传导压力,对在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问题决不姑息、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