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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常态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1-26 10:36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责任,忠诚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

纪律作风督查成常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公务(警务)车私用、驾驶公务(警务)车游山玩水、休闲娱乐、酒后驾车等问题;是否存在开会讲小话、开会不记笔记、会议签到执行不严等情况;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是否存在使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今年开展会风会纪督查23次,纪律作风督查15次,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督查1次,开展精准扶贫动态管理监督检查1次,新审判大楼建设进度督查6次,重要节假日督查5次,通报1次。

审务督察成常态。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整合督察资源,形成督察合力,重点对审判作风、机关秩序、机关卫生、公务用车、考勤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督察,做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审务督察工作全覆盖。今年重点对丘北、砚山、马关、西畴、麻栗坡、富宁6县法院和腻脚、平远、平坝、八寨、天保、鸡街、铁厂、木央、剥隘、八保等10个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对砚山县法院和丘北县法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全州法院开展执行难专项检查中同步组织各基层法院纪检组对8县(市)法院交叉进行审务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工作作风、审判纪律等16个方面的问题形成3期审务督察通报予以通报,并责成存在问题的县(市)进行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方案。

案件回访成常态。根据本院《案件廉政回访暂行办法》要求,由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牢头,研究室、审管办、审监庭、律师联络办、法律援助等相关庭室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充分酝酿廉政回访案件的数量、类别、结案方式、案由等等。今年共对已审结执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325件(执行案件26件、行政案件22件、民商事案件275件)325人和律师46人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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