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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3周6项工作开启履行综合派驻监督职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2-11 04:22

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自2017年12月29日进驻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从6个方面迅速开启履行综合派驻监督职责工作。

做好对接及时进驻。为认真落实好2017年12月28日文山州纪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要求,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在纪检组组长被组织外派到丽江开展工作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方式对接进驻单位,组员于29日上午按要求及时进驻,并就派驻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学习强化。

建立联络员队伍。及时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沟通协调,由各单位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联络员。在此基础上,纪检组建立了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负责与纪检组对接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确保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纪检组还开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QQ群,方便与驻在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主动走访见面。纪检组一行先后到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和州委党校4家单位,同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见面,宣传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介绍派驻纪检组4项工作职责和8项监督权限,就如何理顺工作关系、履行“两个责任”进行初步的会商对接,交换工作意见。

探索建立工作制度。纪检组按急需急用原则,探索制定了学习制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三重一大”监督制度、纪检信访工作制度、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依规、依制度规范运行。

扎实做好当前工作。为使监督工作不脱节,纪检组进驻以来,及时抽查监督单位落实元旦作风纪律建设情况,再次重申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督促检查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情况;开展对4个监督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的问卷测评等工作,确保监督执纪职责的正常履行。

提前谋划布局。纪检组在认真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州委九届四全会精神的同时,研究提出今年工作的初步打算,并要求各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及早谋划今年工作,待省州纪委全会召开后及时修改完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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