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文山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州县市公安局长会暨全州公安机关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会,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长、党委委员许有胜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提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新作为。
要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忠诚可靠。要紧扣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力度,深入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结合全省开展政治巡察要求,重点围绕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深入开展督查检。
要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三个责任”。 要拧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的责任螺丝,按照分工合作规定,围绕省厅党委组织开展的扫黑除恶、打击处理“全能神”邪教组织、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严打电信诈骗犯罪、网络铁拳打击整治等十四个专项行动要求,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和报表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形式主义问题,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漂浮、高高在上、推卸责任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要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案件。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
要持续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老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和州委、公安厅以及州局党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从细微处着眼,从小事情抓起,以小见大。要善于发现和抓住队伍的新变化、新动向,出新招强实招,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坚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处理,决不让小问题变为大问题。
要强化监督管理,预防遏制腐败。严格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坚持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向全警延伸。全面排查、深入分析队伍中不放心的人和事,对那些重点人、重点事及公安民警涉“枪、车、酒、赌、毒”的问题要加大严管严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全州公安机关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强对辅警队伍的管理监督,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监督”要求,既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纪律,对不适应、不合格继续担任辅警的,该清退的,及时清退,决不能留有后患。
要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以警示教育为平台,以队伍自身发生的问题为镜子,用足用好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深入开展“一案一剖析一警示”,组织观看各级各类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筑牢广大民警常思腐败之害,常怀戒惧之心,让不敢腐成为自觉行动。
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州、县(市)公安局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后,根据州委《关于加强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驻局纪检组要明确职责,找准职能定位,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三转”要求,尽快解决工作职能职责不明确,工作关系未理顺,人员未配齐,纪检干部承担具体行政业务等问题。各级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持续深化“三转”,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民警教育培训,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以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增强学习意识、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协调各方,大胆履职,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