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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建局纪检组:“五个结合”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2-27 04:12

州纪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做到“五个结合”。  

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党组集体责任相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相结合。驻在部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开展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带头向上级领导汇报,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经常性地进行自省、自警、自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实际行动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示范。

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相结合。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与分管科室(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将各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派出,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相促进;年中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专题研究,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和个人承诺,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工作任务的有序推进;年终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履行监督责任相结合。驻在部门主体责任派单把执纪监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主要抓手,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政令畅通。

督促驻在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驻在部门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规党矩条例的学习纳入主体责任派单中,深入推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采取早打招呼早提醒、专项督促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抓好落实,有效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韦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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