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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林业局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对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11:37

根据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3月2日下午,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召集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残联3个单位办公室及财务科负责人集中开会,要求对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逐项梳理、逐条整改,务必整改到位。

会上,纪检监察组通报了专项检查组检查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残联3个单位发现的具体问题,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驻在部门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列支;严格执行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等规定;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严格执行“一支笔”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规范财务内控制度。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要求驻在部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不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清退。对未严格执行“一支笔”财务报销审批制度、财务报销不规范以及到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问题立行立改。于3月8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相关附件)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监察组,若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纪检监察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或问责。要以此次督办整改为契机,对单位财务账目进行自检自查,若发现其他问题要一并整改到位。确保做到纪检监察组进驻部门之后,不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否则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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