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扶贫工作队员即将驻村开展工作之际,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会议,会上,舒新林组长对工作队员提出了“十必须、十严禁”纪律要求,旨在确保工作队员遵纪守法、安心驻村、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州林业局主要领导及在家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必须加强学习,严禁错解政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市)委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决议,全面准确宣讲有关政策,坚决杜绝对政策一知半解,把刮风当下雨,误导基层干部群众。
必须自觉看齐,严禁妄加议论。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任何队员不得妄议中央,散布不实信息,发表不当言论,坚决抵制和纠正与中央相悖的言论。
必须驻村入户,严禁挂名走读。要严守驻村纪律,不得挂空名、冒名顶替,不得“走读”,必须吃住在村。驻村期间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心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经常进村入户,记录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记。
必须踏实干事,严禁欺骗群众。要诚实守信、踏实干事,帮助贫困村理清思路、规划项目、引进资金、培育产业等;帮助贫困户培训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力所能及解决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如实向上级报告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对群众反映的不合理诉求,要耐心解释,不得推诿敷衍。下乡走访不得随意表态、随意许诺,答应群众的事项必须兑现,不得欺骗群众。
必须按章办事,严禁优亲厚友。要正确处理好与村干部的关系,主动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照顾关系、优亲厚友,帮助他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农村低保等惠民政策。
必须崇德向善,严禁参与赌博。要带头崇尚科学,弘扬文明新风,教育群众反对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组织群众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帮助贫困群众改进落后生产方式、改变落后生活习惯;组织开展文明村组、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选树道德模范,弘扬好人好事,培育文明风尚。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不文明、不健康活动。
必须尚俭戒奢,严禁酗酒滋事。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得大吃大喝、贪图享乐、奢侈浪费。要帮助制定村规民约,规范红白喜事,教育引导群众节俭办事。进村入户要勤俭朴素,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得嫌贫爱富、嫌脏怕累。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饮酒,更不得酗酒、醉酒、酒后闹事。不得诋毁、辱骂群众,不得与当地干部、群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必须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财物。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得索要和接受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不得在帮扶村、乡镇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农户家中食宿,必须按规定交纳食宿费,损坏公物及群众财物要赔偿。
必须洁身自爱,严禁伤风败俗。要自尊自爱、自律自重,严守底线、端正作风,为人处事要谦虚,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等发表不文明言论,不得参与和传播低俗、庸俗、媚俗文化产品。要加强修身养性,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扶贫济困,不得发生违反公序良俗和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
必须遵守队规,严禁先斩后奏。要严格遵守文山州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及请销假管理等制度,加强请示汇报,任何队员不得在重大问题上先做事后请示,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坚决杜绝请“霸王假”等问题发生。(韦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