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州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请假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会场纪律不严肃、干警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将严肃会风会纪作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突破口,从“五严格”方面抓紧抓好。
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对中央、省、州召开的相关会议,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参会范围、时间、地点等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会、替会、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程序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或另行安排人员参加,并将书面请假批件向会务部门报备。
严格执行统一着装规定。会议通知要求统一着装的,必须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的规定,穿着制服应按规范配套,统一穿黑色皮鞋,不得与非审判制服混穿,不得穿运动鞋、布鞋、胶鞋等其他鞋子,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得混穿。
严格按顺序按位置就座。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格按序按位就座。凡是在二楼多功能厅参加的各类会议,各部门(团队)原则上按纵向座次按位就座。院领导在主席台就座的,各部门(团队)负责人座第一排,其他部门成员依次往后就座;院领导在第一排就座的,参加会议的全体干警依次往后顺延一排就座。在其他会议室召开的会议,各部门(团队)负责人往前排就近就座。
严格会议监督通报问责。会议承办单位要全面、认真、细致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材料归档和跟踪督办等工作。会前要认真检查会场布置、会议设备、通信线路设施等,确保会议正常运行。会中要加强对会场纪律的监督管理,对迟到、早退、擅自安排他人替会,或者不按规定位置就座、随意在会场走动进出,手机未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接打电话、发短信、微信上网、听音乐、玩游戏,或者坐姿不佳、东倒西歪,或者交头接耳、打瞌睡、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中途溜会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院纪律作风督查组要认真履责,加强对参会人员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违反会议纪律情形的要现场查纠并及时进行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结果运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凡是被通报的,一般干警由部门负责人约谈,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约谈;一般干警被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由分管领导约谈;年内被通报三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约谈提醒后,仍被通报的,启动问责程序。院党组将把会议纪律督查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团队)和个人评优评先及干部培养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