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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林业局纪检组: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会商制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3-22 02:59

为进一步压实驻在部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制度》,探索实行会商沟通机制。明确会商目的、意义、原则、内容、方式及要求,按计划就有关工作进行会商沟通。目前,会商制度已正式施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明确会商目的。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是指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交流、会商、协调的一种方法,使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处置上做到思想统一,确保决策不出现偏差。

明确会商意义。会商沟通旨在促进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组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明确会商原则。会商沟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

明确会商内容及方式。会商沟通内容由驻在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各自发起,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定期会商沟通为每季度开展一次,主要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会商沟通;不定期会商沟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主要就日常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会商沟通。

明确会商有关要求。会商沟通过程中,所驻部门(单位)及纪检监察组分别派员参加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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