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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7-27 18:30

7月27日上午,十届州纪委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有关专题,研究有关事项,强调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巫运康主持。

会议指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主动、深入学习《论述摘编》,不断提升监督专责机关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在党内监督主导下进一步做深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推动各项监督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要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强化改革任务、政策和效果的集成。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要督促各县(市)党委和驻管部门党组(党委)将《论述摘编》纳入“第一议题”,深入学思践悟。要进一步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对驻管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要坚持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高效运转。要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紧紧抓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点加强监督,严格职责权限。要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进一步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把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通报了省纪委省监委相关典型案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在听取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开展“文山之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情况汇报后指出,要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州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落实,在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真正把践行“文山之干”体现在能力水平的提高上、工作落实的提效上,以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审查调查案件及其他事项。(方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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