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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举办审理业务培训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5-04-30 11:30

“我们在开展审理工作时要正确理解‘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可以从动机目的、手段行为、后果影响方面来切入……”

为提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4月28日至29日,文山州纪委监委举办了纪检监察审理业务培训班,各县(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及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部门业务骨干等233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邀请了云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领导针对渎职犯罪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区别、证据标准与证据审核等进行了专题讲授,以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为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作了全面详细的阐释讲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同志围绕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进行业务交流,分享经验技巧。

“很幸运能有这样一个契机与同事共同交流讨论,不仅让我更加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的职责、作用和任务,也切实提高了我的审理业务理论水平。”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章永磊说,通过此次培训,将检视自身,找出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案件分析问题水平有待提高、文字校对程序有待规范等,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培训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既有经验总结、又有具体案例,通过培训认清了自身‘知识漏洞’和‘业务盲区’。”丘北县纪委监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罗艳玲说,将尽快把培训所学所得运用到具体工作之中。

据悉,培训期间还召开了全州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24年全州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广南、麻栗坡、丘北、富宁四个县纪委监委围绕审理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我们将认真落实‘二十四字’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理职责,能动发挥审理作用,创新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案件质量共同体建设,推动全州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文山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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