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清晨,老山脚下的天保镇阳光明媚,麻栗坡县委第二巡察组和往日一样进驻八宋村委会箐口村小组开展入户走访。
“我有个事情想跟你们反映一下,我母亲王永琼是1955年7月18日出生的,现已65岁了,不但没有领着养老金,还要交2年的养老保险费才能领。”
“你们到镇上问过了吗?是什么原因呢?”
“问过几次了,说是派出所登记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7岁。”
“你说你母亲的的年龄登记错了,有相关的依据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随便变更年龄的,必须有确凿的事实依据。”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生辰八字。”听到谈话,王永琼老人从堂屋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块红布递给巡察组的工作人员。
打开布满灰尘的红布,从右到左竖着写满了几行字,以天干地支和公元元年形式记下了王永琼的出生日期,她生于公元1955年7月18日。
为进一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巡察组拨通了当地派出所的电话,经民警查阅户籍管理档案,公安机关2001年“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王永琼登记的出生年月为1962年7月22日。
“年龄登记错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若不及时更正,群众不仅无法按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且还增加群众的缴费负担,影响群众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将该问题向县委巡察办汇报,建议移交县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该县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调取了相关户籍材料,对王永琼、王永琼家属、村干部、领居、知情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时,到该县档案局调取了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显示其出生年月登记为1955年7月18日,并收集了相关的原始材料。综合分析后,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家住麻栗坡县天保镇八宋村委会箐口村的王永琼实际年龄与现户口登记确实有误,其真实出生时间为1955年7月18日。
2020年12月21日,派出所召开所务会议讨论决定,根据云公治〔2019〕108号《云南省公安机关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建议由王永琼本人提出申请,给予王永琼的出生日期由1962年7月22日变更为1955年7月18日,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2020年12月31日,王永琼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将其出生年月进行了变更登记,并重新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王永琼的年龄变更问题解决后,该县委巡察办及时向该县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移交了“立即核查发放王永琼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书。2021年1月8日,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巡察组反馈了王永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情况。因目前没有相关文件依据支持补发养老金,王永琼的养老金从变更身份证号码的下月发放。即从2021年1月发放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个月预计可领取养老金119.53元。
至此,困扰了王永琼5年的“揪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将真正享受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红利”。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村级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而让问题得到解决才是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巡察,有效维护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巡察工作更加接地气贴民心。(刘显贵 谢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