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评论之窗

架牢监督“探照灯” 护航乡村振兴路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2-27 00:00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基层监督指明了方向,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要精准把握重点,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为基层干部减负。然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不断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为我们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面的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而在基层,普遍存在过多繁文缛节、过重文山会海、工作机制和加挂牌子层层加码的现象,让基层党组织往往疲于应付,不堪重负。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千头万绪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尤为迫切为基层减负非一日之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疏通基层“痛点”“累点”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切实推动为基层减负从制度上着力,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做到基层减负常态化从思想上入手,教育引导基层员干部树立正确功绩观、事业观,让形式主义之风既减也灭,让务实真干之风吹遍基层乡村。

《意见》强调,要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严格日常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乡村振兴这个“国之大者”,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日常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把日常管理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在监督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实做强基层监督,精准执纪问责。持续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着力纠治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等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等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放大震慑效应,进而标本兼治,以日常监督激发乡村治理效能。

《意见》要求,要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质量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提供了遵循。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使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作为政治任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坚持严的基调,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要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首位,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对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清除妨碍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加大对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促进干部廉洁用权上,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