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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一位老党员的自我检举

来源: 文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2-07-26 00:00

“大爷,你们村子里现在有多少名党员呢?”

“我们村和隔壁村是联合支部,一共5名党员,我和儿子都是!”

这一幕,发生在四届文山市委第一轮巡察走访中。一位两鬓斑白、神采奕奕的老人,满面笑容地将巡察组工作人员迎进家里,当工作人员问起村里党员干部情况时,他骄傲地说起自家的情况。

“那您今年有没有收到党组织的大红花?”了解到面前的老大爷是一位老党员后,工作人员打趣地问道。

但在听到这个问题后,大爷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眼神也开始不自觉地躲闪。在后面的交谈过程中,老大爷也没有了刚开始的激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容,仿佛有话到了嘴边,但是又咽了回去。终于,在巡察工作人员向他了解党员干部平时怎样研究村集体的发展时,大爷长叹一口气慢慢说道:“两年多以前,大概是2019年,我们党支部以建盖公墓的名义,拿了一点钱。”

“拿了多少?”工作人员诧异之余,赶忙追问道。

2万多元。”大爷在说完这句话后,又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2019年,这位老大爷,正是村里的支部书记,在建设村集体公墓工程中,经村民集体商议后,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建设。在公墓建设完成后,有2万余元剩余资金,这时支部几名党员动起了歪脑筋,想把剩余的集体资金据为己有,虽然他当时心里觉得这样做不妥,但最后还是将剩余的资金进行了私分。

“我们支部当时5个党员,每人分到了4千多块钱,这件事情一直像个石头梗在我心里,我作为一名老党员,一想起来我就觉得愧对组织。”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这位入党43年的老党员满脸懊悔地说道。

巡察组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向巡察组组长汇报了此事。

“这位老党员能主动向巡察组检举自己任职时犯下的错误,说明其思想上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态度是积极良好的,但尽管如此,其违纪事实,也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理。”市委第二巡察组高组长说道。

最终,包括这位老党员在内的5名党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巡察工作来说,查清问题、严肃惩处不是唯一目的,还要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真心悔过,达到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才能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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