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退回的几笔投标保证金中,有些我们作为中标方,不好要求代理公司先退款,就想着等工程验收以后再说。”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文山市某科技公司财务经理有些为难地说道。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本应在投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及时提交清退申请,交易中心按程序退还投标人。但自文山市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以来,在巡察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检自查中,均发现该交易中心存在超期未清退投标保证金滞留问题。
今年3月,巡察组针对营商环境相关问题,再次对市政务服务局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或电话联系部分企业,发现由于市交易中心人手不足、保证金滚动较快、部分企业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该问题仍未能完成整改,超期未清退投标保证金共涉及85家企业129.89万元,其中超期最长时间已达1275天。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空喊口号,关键是要以企业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开展精准服务。代理公司未及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时,作为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墨守成规,就此让企业缴纳的保证金长期‘趴账’。”在与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交谈过程中,市委巡察组王组长语重心长地说道。
本轮巡察期间,巡察组责成市政务服务局交易中心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理念,积极主动联系招投标代理公司、中标人,通过银行系统自动退款、手工退款等多种方式,全面清退滞留超期的投标保证金。
“针对部分公司多次电话联系不上,也不申请退款的情况,我们主动将保证金备注原因并原渠道退回其公司账户。”市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85家企业129.89万元滞留投标保证金已经全部清退完毕。后续工作中,该中心将在招投标环节向代理公司重点说明申请退付保证金事宜,并定期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清退保证金,更好地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交易中心的服务质效。
“前几天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分别打电话告知我们保证金清退事宜,现在3笔投标保证金也都退回了公司账上。”整改完成后,市委巡察办督查股工作人员再次对部分企业进行电话回访,确保投标保证金退付到位。
投标保证金关系着企业的切身利益,文山市委以巡察监督推动保证金退付,正是直击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企业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为文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刘利娜 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