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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文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8-18 00:00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市纪委市监察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州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调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政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 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政务处分决定;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则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街道)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和市直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纪委市监察委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的总体目标,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完成工作及主要成效如下:

1.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地落实。一是把准监督方向。二是把住监督重点。三是把牢监督责任。

2.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二是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强化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正风肃纪反腐成果。一是坚持会议研判与定期督办,双管齐下推动线索处置。二是坚持方向,突出重点,协同推进重大案件和常规案件。三是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厚爱,体现执纪力度和温度。四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五是严格办案确保质量。

5.强化规范提质,推动政治巡察不断深化。注重制度引领,规范巡察监督。坚持高位推动,提高监督质量。强化闭环管理,提升整改质效。

6.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从严监督管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纪委监察委现有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信访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

向全市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20个。

文山市委巡察办、第一至第五巡察组组织人事和经费均由市纪委代市委管理。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人员情况:年初人数63人(其中:公务员57人,工勤人员6人),本年调入51人,调出8人,退休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5人(其中:公务员99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情况:年初实有退休人员20人,本年死亡减少2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9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45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6万元,占总收入的0.11%。收入合计与上年1656.74万元对比增加800.09万元,增长48.29%,主要原因为是由于人员变动较大, 2020年年初预算数人数为63人,年末决算人数为105人,从2020年8月起,派出(驻)机构44人人员经费收回市纪委监委统一核算,统一收支,人数增加,随着相应的人员支出等各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54万元,占总支出的78.15%;项目支出479.38万元,占总支出的2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与上年1629.64万元对比增加564.29万元,增长34.63%,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8月起,派出(驻)机构44人人员经费收回市纪委监委统一核算,统一收支,人数增加,随着相应的人员支出等各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4.54万元。与上年1343.74万元对比增加370.80万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8月起,派出(驻)机构44人人员经费收回市纪委监委统一核算,统一收支,人数增加,随着相应的人员支出等各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38万元。与上年285.91万元对比增加193.47万元,增长67.6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了谈话室信息系统及装修改造支出185.2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20年新增谈话室信息系统及装修改造工程支出185.22万元、专案办案经费88.04万元、党政领导干部专项工作及联系挂钩点扶贫工作经费10万元,继续支付2019年未完成的项目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支付3.56万元、巡察工作经费49.14万元、党政领导干部专项工作及联系挂钩点扶贫工作经费2万元、检察院转隶和选调人员工作经费22.13万元、专案办案经费29.09万元、纪委全会经费1.85万元、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纪律检查经费13.95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25万元,继续支付2018年未完成的项目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经费48.47万元、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0.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1582.83万元对比增加了608.39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从2020年8月起,派出(驻)机构44人人员经费收回市纪委监委统一核算,统一收支,人数增加,随着相应的人员支出等各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469.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6.93万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88.0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4.42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3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1万元,死亡抚恤(一次性抚恤费及遗属补助)39.5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万元 。与上年48.87万元对比减少43.54万元,下降89.0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只交了2019年12月份的医疗保险,2020年1月至12月份的医疗保险一直未交,所以支出大幅度下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补助喜古乡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完成预算的8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6.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9.42万元,增长36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66万元,增长42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3.3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24万元,其中:本年实际发生数为15.18万元, 9.06万元是上年发生数已开发票未付款,财务会计已记账,预算会计未记账,由于未及时支付资金,挂账在“其他应付款”,而“三公”经费的统计是以预算会计记账统计,所以上年“三公”经费数据较小,今年由于加上上年未付款的9.06万元数据,“三公”经费数据就比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若按财务会计统计,上年实际发生数为13.64万元,本年实际发生数为1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本年实际发生数0.35万元,0.12万元是上年发生数已开发票未付款,财务会计已记账,预算会计未记账,由于未及时支付资金,挂账在“其他应付款”,若按财务会计统计,上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0.83万元,本年实际发生0.35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57.8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有关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占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1.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办公办案、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巡察工作交流、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考核、专案办案工作协调、上级检查工作、反腐专题片拍摄等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7万元,与上年306.94万元对比增加100.83万元,上增长32.85%,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整合,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各项费用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00万元,水费1.15万元,邮电费7.07万元,差旅费38.06万元,维修维护费11.51万元,会议费0.74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委托业务费3.80万元,福利费29.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4万元,其他交通费78.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文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1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4.20万元,固定资产573.58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与上年837.86万元相比本年增加379.92万元,增长45.3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50万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22201111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uploads/attached/file/20210824/20210824064040_3547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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