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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9-18 17:1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查处的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麻栗坡县八布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永然履行退耕还林项目核实申报职责不严不实问题。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赵永然在退耕还林项目核实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作风不严不实,未对叶某某户申报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认真核查,导致叶某某户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8328元。2023年8月,赵永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资金予以清退。

丘北县舍得乡卜戛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文书杨金海侵吞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6月,杨金海在担任舍得乡卜戛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文书期间,以修缮卜戛村委会小水井村小组田间道路为名提取村小组集体资金8000元,用于建盖其个人生产用房。2019年,县委巡察发现小水井村小组8000元资金长时间不冲账的问题后,杨金海伪造材料进行虚假整改。杨金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杨金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涉资金予以追回。

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委会差黑村小组原组长雷毕俊索要企业劳务费问题。2021年12月,雷毕俊等人在协调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平远镇差黑村委会差黑村小组流转土地过程中,向该合作社索要劳务费10000元。2023年7月,雷毕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资金予以退回。

马关县木厂镇原供销社退休职工李绍能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问题。2010年10月至2018年期间,李绍能连续9年代其亲属王某某缴纳个人养老保险。2011年,李绍能在明知王某某已去世的情况下,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至2018年。2018年7月至2022年8月,李绍能违规领取并使用王某某养老保险金5714元。2023年7月,李绍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资金予以追回。  

以上这些问题影响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牢记宗旨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紧紧锚定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扛稳扛牢政治责任,主动纠正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措施执行中的思想偏差、认识误差、行动落差问题,坚决以实的作风、实的举措、实的成效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靶向监督,精准发力;要坚持“小切口”整治、“室组地”联动、“全链条”监督的方式,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着力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以严的纪律和过硬作风为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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