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文山州国土资源局(2019年3月20日改为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期间未按上级要求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未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检自查工作的情况下,将曾上报州扫黑办的报告更名后原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扫黑办。
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敷衍塞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天德同志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荣兵同志作为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跟踪督促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诫勉问责;州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局局长杨政江同志,认识不足,工作不实、不细、不认真,受到批评教育;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班奎、事务中心工程师王潇2位同志,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不认真,分别受到提醒谈话。(文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