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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工会会费缴纳一个也不能少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5-13 11:15

“李组长,我们已经督促4名会员补齐了欠缴的工会会费。”日前,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向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这件事情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2022年3月,富宁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巡察时,通过查阅工会财务凭证资料发现,该单位2020年工会会费缴费的是17人,享受了法定的工会福利待遇却是21人。

随后,巡察组通过调阅相关文件、与个别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到,那4名工作人员于2020年新调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但负责工会工作的人员未及时与4人原单位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接,导致该4人在原单位和新单位都未交工会会费,从而出现工会会费漏缴问题。

“《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福利待遇的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工会会员要履行缴纳会员费的义务。少缴的工会会员费反映出工会会员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也是单位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巡察组组长严厉地指出问题的严重性。

问题核查清楚后,巡察组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了该县局党组,并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

接到整改通知后,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学习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向干部职工说明了情况,立即补收了4名会员欠缴的工会会费748元。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将结合目前全省开展的作风效能革命,继续强化各级工会对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坚决纠治落实决策部署‘小敷衍’、履职尽责‘小滑头’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通过发现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放大巡察工作效果,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富宁县委巡察办邹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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