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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四个注重”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18-02-24 11:43

文山市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开展政治巡察。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多举措压实巡察责任,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注重业务培训,提升巡察队伍业务素质。组织入驻前巡察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中央、省、州、市巡察工作政策文件,同时安排专人对《文山市巡察工作须知》《文山市巡察人员工作手册》进行讲解,让熟悉巡察业务的干部交流发言,确保做到每轮抽调的巡察人员业务素质过硬,更好地适应巡察工作的开展。


注重科学合理分工,坚持周报告制度。做好巡前调查工作,结合相关单位提供的问题线索,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结合各巡察组内人员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进行合理分工,以发挥全员个体优势,提升团队整体合力,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周五报告制度,每周五召集各巡察组组长通报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探讨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困难。


注重坚持问题导向,把准抓实关键环节。紧盯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巡察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权力运行、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情况等;紧盯机关及下属基层单位党员干部。重点巡察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的政策、效能效率等方面的情况;紧盯村两委及村民小组干部。重点巡察在农村基层党建、执行惠农政策、处置集体“三资”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四风”“苍蝇式”腐败等问题。


注重巡察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发现问题。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汇报会、座谈会和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组)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会议,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问题。重点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账目、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不定时、不定路线、不定人员的方式,对巡察单位机关和下属站所等单位针对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上班情况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评出群众心声、测出真实问题。


据悉,2017年,该市开展的两轮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64个,要求整改96个,问题线索92个,其中进行谈话函询1件,初核14件,移交案管室51件问题线索件中了结4件,失实4件,其他的正按程序办理之中。(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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