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保持惩治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40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9件,共立案69件,结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给予组织措施的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留置2人。
从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看(同一问题线索多次处置的多次计算),共计137件次。其中,谈话函询5件次,占4%;初步核实63件次,占46%;予以了结38件次,占28%;拟立案调查31件次,占22%。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4%;一般干部6人,占10%;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7人,占76%。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反政治纪律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违反组织纪律的1人,占2%;违反廉洁纪律的10人,占15%;违反群众纪律的11人,占16%;违反工作纪律的7人,占10%;违反生活纪律的1人,占2%;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36人,占53%。

在处置问题线索中,坚持抓早抓小与严查严办并进,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3人次,占34%;第二种形态36人次,占37%;第三种形态15人次,占16%;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13%。(王应平 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