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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以审理规范化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5-08-26 08:29

“在这个案件中,违纪人员的主观故意还需进一步证明,谋利事项的证据还不够充分……”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针对正在查办的案件提前介入,在证据完善、程序规范等方面对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指导,切实守好办案质量关。


审理部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出口”和“关口”,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作用,紧盯办理案件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通过联系室初审、审理室审理和集体审议案件,压实质量责任。同时,将审理关口前移,“一案一清单”反馈至承办部门,针对性提出补证意见,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出形式审核问题清单45份,提出整改意见200余条。


“我们对每起案件做实做细形式审核内审工作,将案件审核的关口前移,提前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富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标准,全方位扫描案件质量“病灶”,靶向施策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典型案件复盘分析机制,通过“室组地”协作区会议分享经验教训,实现“办理一件案、规范一类案”的效果。


此外,为破解乡(镇)纪委审查调查能力不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查办疑难案件时出现的常见易错问题作为学习内容,通过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库,定期选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及案件审理室跟案学习,以案代训,通过“一对一”指导、“手把手”答疑解惑等形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助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化纪检监察‘三化’建设,规范办案行为,全链条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富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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