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召开的中共西畴县纪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上,西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烈慧讲话要求,要牢固树立“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意识,中央纪委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遵循。新一届纪委班子一定要深刻领会“四种形态”,通过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有小毛病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筑牢教育提醒防线;通过从严执纪,对犯小错误的党员干部坚决实施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筑牢惩戒警示防线;通过对犯较大错误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实施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震慑挽救防线,最终实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的目标。通过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筑牢“三道防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从而鼓励、支持和保护那些有所作为的干部依规依纪干事创业,为实现西畴跨越发展贡献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