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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乡:“六举措”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7-21 06:43

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砚山县维摩乡出新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乡村级、村组级干部大会和“三农通”、村组广播等平台和赶集日,加大《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和《砚山县村务监督工作学习参考资料》宣传力度。

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责任网络。工作格局上,在乡级确定了由乡党委、政府负总责,乡纪委组织协调、乡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在村级确定了以村(社)党委(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具体抓,村务监督委员全面监督,村委会由文书具体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编制了《维摩乡村(社)党务、村(社)事务、财务公开指导目录》,并下发到各村(社),为公开的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对于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长期性的内容,采取制度上墙的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即时公开,财务每个季度公开一次。

搭建公开互动平台,增强公开透明度。在公开栏旁设置了“意见反馈栏”,公布了举报电话,群众可以在留言板上留言,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明确乡级由乡纪委书记、村级由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或村(社),受理后原则上在七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答复。

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公开成效。乡级成立村务公开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村(社)进行季度检查,分管领导对分管挂钩的村(社)进行月检查,各行政村负责对各村组进行周检查的三级监督检查管理机制;明确村级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级事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村组由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村组事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三公开“工作推进分析会制度,针对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每次党政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公开内容、形式等进行健全和完善。

注重痕迹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公开的资料村(社)必须做到“四薄一册三归档”即:党务公开登记薄、村务公开登记薄、财务公开登记薄、公开意见反馈登记薄,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花名册,党务、村务、财务分开归档,一个季度归档一次,年底装盒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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