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旬,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庆怀为组长,州人大代表、州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执法检查组深入砚山县,对砚山县贯彻执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盘龙彝族乡三合村委会、维摩彝族乡幕菲勒村委会、黑鱼洞村小组和炭房社区进行检查,采取察看村务公开栏、查阅资料台账、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砚山县贯彻执行《村务公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村务监督委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在维摩彝族乡炭房社区和县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了县、乡两级贯彻执行《村务公开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对《村务公开条例》自2013年9月实施以来的群众的知晓、实施情况和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及程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及措施精准扶贫开发、产业发展、救灾救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助等政策及执行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黑鱼洞村小组,检查组一行还随机到杨文健、赵健海两户农户家中抽查群众对《村务公开条例》知晓和本村村务公开开展的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砚山县在贯彻执行《村务公开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村务公开条例》自2013年9月实施以来,该县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村务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施行力度,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热情,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和和约束,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检查组强调,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础在村,关键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人”,村(居)“两委”是“第一执行人”,村民代表是“第一监督人”,群众是“第一评价人”。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村务公开变成基层政权建设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把《村务公开条例》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培训基层干部的必修教材,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健全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内容,深化公开工作,做到全面公开、民主公开,给干部一个明白,给群众一个满意。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县、乡(镇)、村要强化指导和检查,对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村务公开的各项决策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的制定,学习借鉴维摩乡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完善相关的实施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做好村务公开公示内容公开前、公开后痕迹资料的留底、归档管理。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辅的村务公开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正视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村务公开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依法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