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南县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基层“微腐败”,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是制定信访受理制度。为规范信访受理程序,研究制定《广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实施意见》、《广南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信访举报件分流处理办法(试行)》、《广南县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举报暂行办法》和《广南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预警暂行办法》,做到防范风险主动出击,将群众反映的农村低保、教育收费、粮种补贴等涉及基本民生权益的各类信访问题纳入信访风险预警系统,增强矛盾纠纷的防范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力度。同时,制定出台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制度、领导处理来信制度、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民情民意恳谈制度、舆情监控制度等五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群众诉求受理各项环节。二是建立诉求监督平台。根据省、州纪委关于做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要求,在县纪委、监察局、乡(镇)纪委办公室、村委会(社区)设挂“群众诉求中心、站、点”标志牌及“群众诉求信箱”,并组织全县各级监督平台管理员、监督员、办理人员、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人人参与培训、人人考试过关,让使用监督平台的县、乡、村干部都能够熟练操作,从而实现群众诉求的受理、转办、督办规范及时。目前,全县共设置“群众诉求工作中心、站、点”193个,“群众诉求信箱”193个;通过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11208件,已办结11202件,办结率达99.95%,群众满意率达97.83%。三是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在县纪委、监察局开辟“群众接访大厅”,制定干部轮班、领导带班、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程,每天安排一名干部到大厅做好作风督查、群众接访、政策解释等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带班,实行首问责任制,采取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办法,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分解到对口业务部门和乡(镇)限时办结,各纪工委负责督办。对疑难案件实行县纪委常委分片包干督办,采取定点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回访等形式,定人、定责、定期、限时办结,做到热点问题快查办、集体上访(联名信件)快反应、紧急问题快解决、疑难问题快会诊,切实增强信访问题办理效率,有效减少群众上访或越级上访。201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460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53件。
加强惠民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使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在全县推广使用“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并对全县18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业务人员,县财政、发改、教育、民政等31个部门的监管人员和业务人员共120余人进行平台管理维护和业务操作培训。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通过监管平台划拨资金,县纪委对资金的下达、审批、拨付、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有效预防侵占、挪用、套取、冒领民生资金等违规问题,以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项目、虚列开支骗取民生资金等现象发生,为民生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筑牢“防火墙”。2015年以来,共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发放资金72684.47万元。二是建立三个监管台账。为确保民生资金、民生项目、民生事业落到实处,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三个台账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纪委按要求创建村(居)务公开审查备案台账、民生资金监管台账、项目建设监督台账“三个监管台账”,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违规违纪行为,该问责的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全方位、多角度管好用好民生资金,确保民生项目和民生事业顺利推进。三是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检查。为保障民生资金安全运行,对县级各部门、18 个乡(镇)和堂上、石山农场管委会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检查 2012 年以来中央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乡(镇)、部门自查自纠、县级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县纪委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深入18个乡(镇)、2个管委会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明察暗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再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并督促建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严查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基础设施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工作经费从19100元/人/年提高到26000元/人/年,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保予障。县纪委积极向县财政协调资金,为18个乡(镇)纪委安装谈话室监控设备,配备办公办案所需的录音笔、照相机、打印机、手提电脑等设备,全县18乡(镇)纪委均达到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室、有必要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交通保障、有独立的谈话室“五有”目标。2016年3月换届后,单设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并配备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乡(镇)纪委班子得到配齐配强,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充实。同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乡(镇)片区联合办案。为整合乡(镇)纪委办案力量,研究制定《广南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制度(试行)》,成立乡(镇)办案协作片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信访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和各派出纪工委书记为成员,把全县18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片区,片区组长由分片负责的纪工委书记担任,各协作片区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有效整合乡(镇)、部门之间办案力量和资源,实现乡(镇)自办案件零突破。2015年以来,18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8件,处分62人。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线索移交、办案协作和案件移送等进行协调,做到案件线索互享、处置意见互通、办案力量互济,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深入18个乡(镇)、100余个村寨开展惩防“一体化”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信访线索,挖掘提升案源。从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活动中梳理、筛选、挖掘、分析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以案挖案、以案带案,提升案件线索来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把查处基层“微腐败”作为有效抓手,严查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反腐倡廉工作成果。2015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股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六小”案件18件22人,涉及违纪资金99. 36万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广南县纪委 陈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