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砚山县建立“三重”联合督查工作机制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8-09 07:30

砚山县制定出台了《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联合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着力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

制度明确,整合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府督查室、县重点工作督导组等力量,采取期或不定期、随机督查、实地督查、专项纪律检查等方式,对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建立联合督查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联合督查有关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问责、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责任乡(镇)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相关文章